八条"红线"! 浙江119家药企签订责任承诺书

12.09.2018  10:01

  9月11日,我省119家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包括29家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84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以及6家疫苗配送企业的《疫苗委托配送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根据相关法律,我省食药监管部门为药企划出“八条红线”:一是生产销售假药;二是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三是擅自变更工艺处方,不严格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组织生产;四是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五是编造伪造生产销售记录、检验数据,数据不完整、不真实;六是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七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八是存在其他严重违法或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任何企业一旦触碰上述任何一条红线,将坚决收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并公开曝光,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吴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