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图书馆获评“一级图书馆”

15.09.2018  16:27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湖州市图书馆、南浔区图书馆、德清县图书馆和长兴图书馆4家公共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据了解,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 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依据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经过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全国2522个公共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标准,其中,浙江省共有81家公共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