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印染小作坊被端 责任人被拘

14.01.2015  01:41

其中一家印染小作坊的内部景象。

环境污染再也不是“罚点钱”这么简单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排污主要责任人将面临治安拘留处罚。近日,杭州江干警方联合环保部门重拳出击,一举端掉了12家将生产污水直接排入京杭大运河的违法染色加工窝点。这也是新法自今年施行以来,杭州市办理的首例行政处罚的环境污染案件。

此次查处的12家印染小作坊主要集中在新塘社区拆迁工地边、严家弄夏衍故居西侧。作坊主要进行服装辅料染色加工,加工时产生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通过沟渠排至附近河道,最终流入京杭大运河。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举报后,经过前期侦查,在基本摸清非法印染作坊人员结构和生产窝点及活动规律的基础上,精心制订了集中打击行动方案。1月7日下午,100余名警力联合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组成集中打击行动组,兵分两路对12处窝点进行统一收网,一举破获了该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依法行政拘留安徽、广东、温州籍等违法人员26名。

现污染物已送交检验部门作进一步检测,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原先环保部门的行政手段,例如“罚款”等,对作坊主们没有太大的威慑力,在利益的驱使下,排污行为屡禁不止。而今年1月1日起,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六十三条第三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见习记者 汪帆 通讯员 方英 方辉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