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浙江省五家慈善组织获颁标有“慈善组织”字样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四个大字被明确标注在了法人登记证书上的显要位置。
“被认定为浙江首批全省性慈善组织,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是压力,更是前进的动力。”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春燕表示,基金会将按照《慈善法》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查找不足,规范发展,继续努力推进各项公益项目和慈善募捐活动。
据悉,今年上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省的本次认定,是《慈善法》实施以来,根据《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认定的浙江省首批全省性慈善组织。
除了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外,其余被认定的四家分别是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宁波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
其中,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同时获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江宇对这五家慈善组织表示祝贺,希望他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完善内部治理,规范慈善活动,以实际行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当好浙江省慈善组织的排头兵。(方堃 詹成芳)
浙江省认定首批5家全省性慈善组织 -
杭州20:33 06.12.2016 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