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家事审判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温州召开

12.01.2017  21:39

    12月26日至27日,省高院在温州召开全省家事审判改革现场推进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一,省妇联副巡视员沈建新,省司法厅公证处处长杜归真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省高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省妇联和温州市妇联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温州中院、瓯海法院、平阳法院的家事审判中心,各试点法院汇报了近年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经验。

    会上,林一副院长回顾总结了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对温州中院和瓯海、平阳等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二是抓住改革重点,全力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三是以审判为中心,积极研究构建家事诉讼程序制度;四是围绕司法改革,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团队建设;五是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省妇联副巡视员沈建新在讲话中对我省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取得的创新成果和成功经验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次全省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会的召开,对妇联组织更好地配合法院参与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更好地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很好的指导。她指出,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是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需要,是有效维护和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深化妇联改革、改进妇联服务、推进妇联司法维权实践的需要。各级妇联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参与、协助和配合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重视发挥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和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的作用,重点在参与调解、协助调查、参与陪审、协助延伸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她希望各级法院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中,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更好地运用家暴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保障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