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婚宴日期,先支付90%违约金?一五星级酒店被罚

03.09.2016  16:35
 

如今大多数市民都会选择在各大酒店、宾馆的宴会厅举办自己的婚礼,接受来自亲朋好友的祝福。作为婚礼的重要场合,新人们往往会提前几个月甚至一年与心仪的店家签订婚宴协议,明确婚宴的费用、定金等各类细节。而婚宴协议往往是由店家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特别是在定金、违约金等的支付条件及支付数额上,消费者没有话语权,一旦出现消费者违约,店家就收取高额的违约金,从而引发消费纠纷。
  2015年,宁波市江东区市场监管部门就处理了2起投诉对象均为辖区内一高级五星级酒店的消费投诉。而产生纠纷的原因均是店家不仅收取超过协议总金额20%定金还在消费者违约后依据双方签订的《婚宴协议书》收取了100%协议总金额的违约金。
  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该五星级酒店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其预制的《婚宴协议书》中依然包含“收取定金的数额超过合同规定全部费用的20%、在约定日前三个月内取消或更改婚宴日期的收取合同规定全部费用的90%违约金,在活动前一周内取消或更改婚宴日期的收取合同规定全部费用的100%违约金”等明显不合理定金和违约金比例的表述内容。  
  该酒店的这一做法无形中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东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店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