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忠出席浙江省“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暨“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开通仪式
12月3日,浙江省“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暨“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开通仪式在杭州举行。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王辉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建满,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马以,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幼璋等出席。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光君主持。
王辉忠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的意志书。国家宪法日是公民的“法治普及日”,也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规范日”,更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崇高地位的“信仰日”和“行动日”。宪法不仅是“高大上”的国之重器、众法之母,也是和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行为准则、生活之友。比如,付出劳动就能获得相应的报酬,劳动之余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休息,可以旅行、交友、学习。青少年儿童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接受教育,得到保护。这些无不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宪法就像空气,时刻环绕在我们周围。而在青少年儿童心中播下宪法观念、法治精神的种子,对于青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公德心、权利观、自由观、宪法观,对于实现法治精神和法治传统的“代际传承”,对于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都具有深远意义。
王辉忠强调,再过不到一个月时间,我们即将开启又一个新的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开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同时也将开始实施“七五”普法。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引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优化法治氛围,为浙江“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要坚定宪法自信,着力推动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威。 设立宪法日,不仅是要让人民知晓宪法,而且要培养对宪法的忠诚,树立对宪法的信仰。30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符合基本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发展实际。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举措,坚定了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以及对宪法法律的信念,也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我们完全有理由充满自信,并始终沿着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力前行。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的学习和教育,让宪法精神真正根植于人民心底,让宪法信仰在心中蓬勃生长,让守护宪法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由此汇聚成亿万人民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
要树立创新意识,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取得新成效。 要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思维,科学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传播、法律制度引导、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途径,让法律信仰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固化在日常行为之中。要继续坚持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议案讲法,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切实用法治的办法凝聚共识、推动工作。要创新机制、全面推进,抓好“全覆盖”,确保法制宣传教育不留死角、不现空白;抓好“全方位”,坚持以宪法为中心,重点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抓好“全渗透”,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提升普法宣传的穿透力和吸引力;抓好“全天候”,推动“抓活动”向“促常态”转变;抓好“全参与”,发动各地各部门共同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来。
要坚持需求导向,着力推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提高普法成效的重要途径。要按照“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原则,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尽快实现县级以上公共法律服务网和法律服务事项“两个全覆盖”,解决山区、海岛和偏远农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缩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空间距离和质量差异。要根据群众需求,研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精准服务。要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协同并重,健全部门联动工作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和省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服务机制,引导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
会上,王辉忠副书记、省政协王建满副主席共同启动了“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王建满副主席为新成立的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授旗。会议总结表彰了全省“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中的获奖代表,组织观看了浙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片。
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直单位普法联络员,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处室负责人,普法志愿者代表等1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