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议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25.09.2015  11:43
 

上海市审议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在上海这一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从严管理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符合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符合人民群众对提高空气质量的共同期待。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举行,听取并审议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期扩大禁放范围,加强源头管理,形成联合监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

  据悉,《条例》自1995年1月正式实施至今已超过20年。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普遍关注。按照上海现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内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上海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今年元宵节后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有89%的上海市民支持在外环线以内和重点防控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部分市人大代表也多次在市人代会上提出议案,要求尽快修订《条例》,加大从严管理烟花爆竹的工作力度。为此,《条例(修订草案)》拟将禁放区域从内环扩展至外环。

  本次《条例(修订草案)》从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严格管理措施、明确经营管理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都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根据草案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上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环保、气象部门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提示市民在此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条例(修订草案)》在明确严格的禁放规定的同时,也进一步强调即使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也应当遵守相关安全燃放要求。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靖所作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并解读,听取了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沈志先所作的审议意见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在审议中,陈兆丰等委员提出,烟花爆竹无论是从控制难度还是风险程度,都对上海城市运行安全产生巨大影响,扩大禁放区域,对其从严管理是社会共识。沈国明等委员认为,应加强源头管控,从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控入手,更有利于条例的操作实施。陈燮君等委员表示,要加大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政府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发现违法典型要严格处理,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

  会议还听取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耀新所作的《上海市供用电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解读,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马新生所作的审议意见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在审议中,委员们认为,应加强依法保护用电方权利,加强对电力设施的规划、管理和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等工作,并进一步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城市现代化高度提升法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斯宪、蔡达峰、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副市长周波、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等列席会议。

路桥法制办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