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审计要闻7月11日报道:浙江省常务副省长冯飞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主持召开了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听取了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打算的汇报,审议通过了《2017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2017—2021年省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规划》,对2017的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岩益和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海超、省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组长周鲁明、省编委办主任鞠建林、省发改委副主任焦旭祥、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刘国富、省审计厅厅长朱忠明、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冯波声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高占江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冯飞充分肯定了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认真谋划,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和审计结果运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省审计厅圆满完成了33个单位、54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并及时与省委组织部面对面交流审计结果,为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提供审计服务,还专题向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国资委沟通反馈高校、国企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提升了审计结果运用效果;省政府首次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袁家军同志提出的“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要求,“屡审屡犯”的顽疾得到有效遏制;在开化、桐庐两县积极开展书记县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冯飞指出,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的重要一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要积极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推动富强浙江、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文化浙江、美丽浙江和清廉浙江建设,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作出新贡献。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持续推进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规划的统筹落实,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要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和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对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大资金等领域的主要领导干部,对以往监督发现问题多、反映多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应当确保在任期内至少进行1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任期满两届且任中未进行审计的领导干部也必须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结合其他审计或审计调查的统筹安排,逐步消除审计盲点。领导干部离任时未安排审计的,要及时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在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包括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内的整个审计体系的有效利用。
第二,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今年省审计厅将对46个单位、57名省管领导干部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过程中,要围绕履职情况,聚焦权力运行,突出审计重点。一要着眼促进政令畅通,加大对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审计力度;二要着眼惩治腐败,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三要着眼整肃庸政、懒政、怠政,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四要着眼风险防控,加大对财政风险、金融风险、资源环境风险等重大风险隐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五要着眼促进深化改革,加大对管理漏洞、体制机制和制度性缺陷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在揭示和反映管理漏洞、体制机制和制度性缺陷方面,省审计厅要梳理领导干部履职风险点,提供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其实施有效的风险监控措施。
第三,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转化应用。要更加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审计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研究重要事项、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基础上的成果运用,研究共享的时间和范围,做到信息共享充分及时。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失职渎职的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要通过联合整改督查、通报和公告等多种方式,对被审计地区和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加强警示教育。
第四,进一步形成工作推进合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对象特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强化领导、协同推进,特别是要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在计划制定、审计实施和成果运用等方面通力协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审计前,纪委、组织、国资等部门要向审计部门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有关情况及需要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审计过程中,编办、发改、人力社保等部门要积极提供政策解读及有关数据材料;审计后,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办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并做好重大问题的追责问责,组织部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国资部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和考察、奖惩、聘任被审计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
冯飞最后强调,要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经济责任审计铁军,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王家华 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