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文明审计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行为
14.09.2015 09:40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审计机关工作作风,大力倡导和推进文明审计,近日,审计署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作出进一步规范。
此前发布的《审计署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都对文明审计的内容有所涉及,本次针对文明审计单独形成一套办法,充分体现了审计署对文明审计的高度重视。与以往文明审计的有关规定相比,本《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首次明确了文明审计的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方式。《办法》要求:“审计组(审计现场)负责人应当率先垂范,自觉做到文明审计,同时教育引导审计组(审计现场)全体审计人员树立文明审计意识,督促规范审计行为举止”。同时明确规定:“审计人员违反本暂行办法,出现不文明行为的,由审计组(审计现场)负责人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仍不改正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给审计工作和审计机关形象造成影响的,由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责令作出检查、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当年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审计署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在审计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文明审计意识,自觉从我做起,从日常点滴做起,切实维护审计机关形象,努力打造忠诚、干净、尽责、担当的“审计铁军”。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4.09.2015 09:40
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督查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卫宁出席中国浙江省—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6次会议
本网讯 4月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赵光君赴金华市开展土地管理条例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4月26日至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