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报》刊登陈焕昌会长内审“十三五”规划解读文章:立身、立业、立信
3月1日,《中国审计报》就浙江省审计厅出台《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特约浙江省审计厅副厅长、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陈焕昌的解读文章《立身、立业、立信》。
立身 立业 立信
——浙江省出台内部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
本期嘉宾:浙江省审计厅副厅长、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 陈焕昌
采 访:陈德霖
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出台《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将如何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规划》确定了哪些任务与目标,规划的出台又有怎样的背景?本报特约浙江省审计厅副厅长、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陈焕昌对此进行了解读。
抓住“十三五”时期内部审计工作的着力点
问: 当前,浙江省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情况如何?《规划》的出台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陈焕昌: “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基础。“十三五”时期是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协调推进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经济形势的变化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发展战略、风险预防、管理控制等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大有作为,但也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内部审计理念、水平及发挥的作用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组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有些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仍不够重视,还存在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配置不到位等情况;有些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仍存在理念和技术方法落后、管理创新不足、职能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内部审计人员总体素质还不适应发展需求,推进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还有待破题。这些问题和挑战既是制约内部审计更好发挥作用的症结所在,也是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内部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因此,省审计厅从全局出发,着眼于全省内部审计发展实际,经过科学调研,多方论证,出台了《规划》。
以“四个推进”发挥内部审计自我监管作用
问: 未来五年,《规划》确定了哪些目标和任务?
陈焕昌: 《规划》是方向、是目标、是蓝图。把握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方向,理清协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才能为下步工作指明方向。
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到浙江省审计厅调研,对审计工作提出了“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重要论述,在浙江审计人当中引起了强列烈反响。《规划》以“立身、立业、立信”为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内部审计创新转型,提升内部审计价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基础性、源头性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规划》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发挥内部审计在各组织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自我监管作用,为构建适应各组织发展需要并与改革协调并进的内部审计新模式提供浙江样本。综合概括起来就是“四个推进”。
一是推进内部审计制度与机构建设。分行业推进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属于国家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加强机构建设,实现内部审计制度全覆盖。引导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组织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内部审计制度和机构建设为重点,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广泛开展。力争在五年内全省内部审计机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两成。
二是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价值提升。倡导科学审计理念,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定位和工作重点,最大程度地实现内部审计监督、服务与保障职能,建立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加强内部审计准则的宣传与落实,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推进审计技术方法创新,促进审计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计管理创新,加大审计成果开发力度,提高审计管理水平。
三是推进内部审计职业化发展。推进内部审计职业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具有浙江特色、适合内部审计自身发展需求的内部审计职业化管理模式。完善审计职业化培训体系,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发挥人才的职业引领作用,坚持内部审计高级专业人才培养战略,加强内部审计人才的遴选、培养及管理,完善内部审计人才数据库建设。力争五年内全省在库各类专业人才数量增加三成。
四是推进内部审计自律发展。重视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建设,推进建立有利于内部审计自律发展的协会治理结构。引导协会进一步明确服务目标,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注重发挥协会宣传交流职能,加大先进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宣传、前沿理论传播,实现经验共享、共同进步。
构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网络
问: 浙江省审计厅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
陈焕昌: 《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既宏观也具体,需要各方合力推进。
一是加强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对照《意见》要求,完善对其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机制,推进内部审计制度和机构建设,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实施国家审计项目时,应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或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评价内容。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督促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补充,构建起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网络。上级审计机关要督促指导下级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鼓励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内部审计科学发展。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考核机制,调动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强对内审协会的领导。应重视并加强对内审协会的领导,为协会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体制保障,发挥协会在内部审计领域中的管理服务职能。督促内审协会按照法律、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审计机关、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开展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先进经验总结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