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采纳审计建议 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20.08.2015  20:50

为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日前,松阳县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该县审计局把政府负债审计作为一项日常审计工作来抓,提出政府债务应按照分级管理、统筹调度的原则,对本级政府债务进行统一管理。提出债务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举借债务的管理职责,努力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债务风险的审计建议。

按照审计建议,该县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进行了充分调研,并于近日出台了该《意见》。《意见》要求债务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举借及新增债务资金使用计划审批程序,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项目融资计划进行。举借单位新增债务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县本级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举借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审核程序,不得自行举债放款,未经批准不得为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意见》要求债务责任单位要健全债务台帐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意见》规定了落实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求债务责任单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和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意见》要求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债务的监督检查,严防项目举债突破计划规模和违规担保。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功能作用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