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采纳审计建议推出“组合拳”提升抚养费征管实效

25.05.2016  11:26

近日,常山县审计局在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回访中发现,县、部门两级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抚养费存放随意、公款私款、挪用社会抚养费、乡镇用财政性资金垫付社会抚养费应付考核、降低征收标准、票据使用管理不规范、社会抚养费未专款专用等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推出“组合拳”,狠抓审计整改,提升抚养费征管实效。

一是强化计生工作分管领导的主岗职责。 县委组织部专门下发《关于明确乡镇(街道)计生工作分管领导的通知》,明确计生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暂未配备副书记的乡镇(街道)由乡镇长(主任)直接负责,分管领导抓计生工作的主责再加强。

二是全面开展抚养费和利息清缴。 对滞留在各乡镇计生专干处的抚养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滞留在计生专干个人账户的抚养费和利息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其中上缴利息  1.15万元。

三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县卫计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严格抚养费上交程序,在收到社会抚养费后2天之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上交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严禁个人留存或存入个人账户。

四是规范社会抚养费票据管理。 征收社会抚养费统一使用《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征收机关及受委托乡镇安排专人管理票据,完善票据领用、使用登记、缴销、保管等制度,票据存根联按票据管理规定予以归档保存并接受检查。县财政拟定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票据管理操作指南》,对乡镇计生专干和财政所票据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票据管理事项。

五是开展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 年初,县卫计局、财政局组成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乡镇落实整改。

六是开展计生工作“大宣传、大整治”专项行动。 3月,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计划生育“大宣传、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抚养费征收政策宣传,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台账。多方联动推进抚养费征收,县法院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宣教引导以及开展强制执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妨碍或暴力等违法行为,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