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新的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0.12.2015  18:4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2月8日,松阳县出台了新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最近,松阳县审计局对该县农业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该县农业项目资金有的被挪用,有的被当事人侵占,严重影响了资金使用绩效,存在较大的资金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完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流程,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的审计建议。该县采纳审计建议后,出台了新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明确了以下要求。

一是要求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 办法》要求按照现代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立农业项目储备库制度,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 办法》要求由县农业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将建设方案提交县农业项目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并在县政府网公示,农业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审计。 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建设主体对照下达计划进行自验,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对项目工程量及投资额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通过自验和审计后,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县农业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四是更加重视项目绩效评价。 办法》要求加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农业项目业主单位诚信体系。诚信度高的,将继续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诚信度低的,将减少或不再加大项目资金扶持;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纪检等部门追究责任,并将项目业主列入黑名单,不再给予项目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