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率先出台协助审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助推审计服务外包

05.12.2016  21:08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经费使用管理,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宁波市审计局与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协助审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协审方式管理。根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要求,审计机关仅依靠内部人员的力量以及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审计需求。通过短期聘用制、授权制、战略合作制聘请社会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工作,可以达到有效解决审计任务繁重和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实现审计“扩面增效”的路子。

办法》规定了协审预算管理和实施,要求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聘请外部人员实行预算计划管理,明确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服务财务收支协审服务和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单位。同时,《办法》加强协审人才预约管理平台建设。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对市级委托、授权或共同事务涉及的相关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审计工作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保障,确保审计署定、省定、市定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上下联动、顺利实施。

办法》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地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