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给行政审批安上“加速器” 力争单一审批事项不跑第二次
为了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方便群众办事,浙江要给行政审批安上“加速器”。日前,浙江出台《关于优化行政流程推进网上审批的通知》,提出要结合“互联网+行政审批”建设“电子政务”。目标是到2016年底,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时间缩短20%以上,可上网办理的审批事项全面开展网上申报(预审),单一审批事项服务对象办事上门力争不超过1次。
为了最大程度优化如创业等行业的行政审批流程,《通知》决定通过改变申报项目的材料、前置条件与环节进行“减负”。
比如在同一部门审批涉及同一申请对象的多个事项时,可不再提供相同的材料;若申报材料为本部门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则可以只提供证照或批准文书相关信息进行验证,无需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各政府部门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并联审批系统等数据共享平台可获取的其他部门数据,申请人可以不再提供证明材料。
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外,其他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需要跨层级审核转报的事项,可由县一级直接上报省级审批部门,而在部门内部需要多个处(科)室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并联办理。各地要积极探索推行承诺审批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办事部门可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中事后的核查与监管。
《通知》还提出要推进网上并联审批与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各市、县(市、区)依托政务服务网公共平台和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平台,按照一门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的要求,推动需多部门协同办理事项开展并联审批。
浙江计划提升网上审批服务能力,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优化网上审批流程。比如除了对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专家论证、政府批准的复杂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可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并努力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咨询、受理、审批、公示、评价等。
对于还没有实现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而不具备上网审批条件的要列明原因,并向社会公示。在全省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体系下,大力推行“信任在先、办结核验”和“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等审批服务模式,力争实现单一事项办理服务对象上门次数不超过1次。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丛杨 实习记者 王郭君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