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意见》
23.01.2017 02:3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新昌县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意见》
【本站1月22日讯】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新昌县制定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通过部门联动、综合管理,建立覆盖全县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考核体系,水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水利水电局局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昌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并将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超标责任追究制。
《意见》要求,考核工作要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综合测评两部分。考核指标共有8项,分别是: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生活和工业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跨区、县(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考核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综合测评包括用水总量管理、用水效率管理、水资源保护、政策机制、基础能力建设、荣誉和奖励等6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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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2017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