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林水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为提高人民群众对食用林产品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杭州市食用林产品各领域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杭州市林水局结合全市林业实际,近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一是发放一批宣传资料。9月底前,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编印一批有关食用林产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解读资料;发放一批食用林产品种养殖企业(单位)投入品安全质量控制的宣传册;在本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发布、推送相关宣传信息;组织人员协助当地食安办开展公共场所、基层村社(场)的宣传。
二是开展一次集中培训。9月底前,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系统执法人员、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由当地食安办牵头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系统执法人员、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单位)负责人参训率达到100%。
三是组织一次企业诚信倡议活动。9月底前,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辖区内的主要食用林产品种养殖企业(单位)负责人,开展一次“遵守食安法,诚信做食品”的倡议活动,推动食用林产品种养殖企业(单位)的诚信自律。
四是开展一次企业行政约谈。9月底前,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梳理汇总今年以来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媒体曝光及投诉举报过、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的食用林产品种养殖企业(单位)情况,并集中开展一次行政约谈,督促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是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月底前,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餐桌治理三年计划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利用基层责任网络,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场)等各级力量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员等的作用,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畅通投诉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主要食用林产品种养殖企业(单位)实施全面细致排查,争取发现一批违法犯罪线索,并做好汇总与分析。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上报各地食安办,并配合做好查处、整治工作。(杭州市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