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2.12.2014  10:20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有关要求,经国务院批准,我会拟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和解试点工作。为了做好行政和解试点相关工作,我会起草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点击“《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



  中国证监会


  2014年12月19日



   点击查看附件1:《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附件2:《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