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实施两周年为缙云企业减负2500余万元
06.02.2015 19:50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截止2014年12月底,“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两周年来,缙云县1464户纳税人累计实现增值税2999万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直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超过750万元,同时,非“营改增”试点企业新增进项税额抵扣1836万元,两项合计减轻全县企业负担2586万元,企业减负面达99.52%,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减负面达100%。
自2012年12月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来,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先后纳入试点范围。缙云县局落实措施,确保“营改增”平稳过渡:一是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成立专业团队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税疑点难点,指导企业进行发票抵扣、纳税申报等事项。二是加强国地税衔接。密切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协作,特别在政策过渡、管户接收、信息传递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掌握全县“营改增”企业情况,针对性地制定相关举措,三是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开展“营改增”政策效应调研,分析对企业、对县域经济的影响,及时向上级国税部门反应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营改增实施两年来,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接下来,营改增工作还将进一步推进,我局也将继续做好政策制度、业务衔接、技术保障、管户移交、动态监控、效应分析等工作,确保扩围工作顺利进行。”该局负责人表示。(缙云县局 王伟秋 赵春来)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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