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出台《市区宗祠寺观教堂等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意见(试行)》

21.09.2016  22:11

为了规范市区宗祠、寺观教堂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出台《温州市区宗祠寺观教堂等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意见(试行)》[下面简称《意见》],切实解决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突出问题。

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市区实际,从依法征收、分类处理、合理补偿、合并安置、合理助迁五个方面做了明确详细科学的规定,成为我市今后一段时间宗祠寺观教堂等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指导性文件。《意见》从2016年10月15日起实行,有效期为2年。这是我市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提升宗教工作法治管理水平一次重大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