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民宗局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19.04.2018  14:35

为规范和强化全市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近日,舟山市民宗局出台《关于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重申,要切实提高对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管理、宗教部门行政指导、乡镇(街道)属地监管、宗教团体督促协调、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面负责、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形成合力。

意见》要求,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意见》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行依法管理,对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还对相关消防教育和培训工作和应急处置程序作了布置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