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民宗局落实三举措保证宗教场所安全

21.12.2016  12:38

日前,象山县民宗局采取三举措确保宗教场所安全。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成立由民宗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议,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镇乡(街道)属地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做到人员、措施、保障“三到位”。  重点关注圣诞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镇乡(街道)宗教分管领导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共检查场所365处,检查人员542人次,发现隐患110余处,  提出整改要求、下发整改通知书,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

三是分类处置、完善制度。对个别宗教场所属于危房的,坚决停止宗教活动,腾空处理,待房屋修缮后再确定使用。对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在规定限期达到安全要求。以此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跟踪落实。通过分类处理、检查指导和跟踪督促的方式,有效推进了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