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宗局组织开展宗教场所财务检查

18.08.2015  15:57

金华市民宗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 6月份下达通知,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审计时,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详细计划,并聘请专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涉嫌违法的要依法上报和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从目前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等相关法规规章,各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存在财会人员未持证上岗、账本记录不够规范、费用报销审批手续不全等情况。更有甚者,个别宗教活动场所不配合宗教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故意隐匿财会等相关资料,影响极为恶劣。针对当前发现的情况,市局专门要求,各地要时间服从质量,原定8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的,可以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延长监督检查时间,确保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治,进一步规范和纠正宗教场所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促进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