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民宗局明确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思路

26.03.2015  14:34

3月19日上午,在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市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要适应新常态,坚持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具体做到“四要”。

第一,安全稳定要抓紧。要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属地管理为主,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将场所纳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范畴,明确镇(街道)和村(居)的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各级责任落到实处。要借势借力,完善充实宗教工作协调机制。要在3月底前完成场所安全责任状的签订工作,要抓住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的消防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这些关键环节,建立每季一次的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人员密集的场所和重大活动,要认真总结维护稳定和重大活动保障方面的经验教训,逐个落实专项预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落实管理力量,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事故。
第二,民间信仰场所管理要规范。要按照《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和省民宗委印发的《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进一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的基本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综合治理工作,在规范治理的基础上,启动民间场所的登记编号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第三,佛教名山建设要推进。按照宁波市领导“一年开工,两年见效,四年建成”的要求,全面开工建设浙江佛学院区块,启动上下两个组团的核心寺院建设,恢复部分寺庵建设及两条朝觐古道。同时,今年将继续举办弥勒文化节、建设增强弥勒文化影响力的软课题建设,各镇街道配合做好弥勒文化节期间相关子活动的举办,发动全市佛教界的力量,形成弘扬弥勒文化正能量的强大合力。
第四,民族工作要创新。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大力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创建工作,以点及面,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建议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选择几个点,开展试点工作。落实政策,继续做好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与困难人群生产生活的扶持。今年我市将筹建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请各地各系统推荐优秀的少数民族代表加入促进会,确保工作新平台搭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