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民宗局召开《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讨论会

14.04.2015  17:37

4月13日,龙湾区民宗局召开《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讨论会,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

会上,全体干部紧紧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各抒己见,讨论学习收获和体会。同时,针对在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类情况、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结合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完善《条例》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指出,《条例》一些内容还需增强操作性;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有待完善和强化,例如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应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准则;宗教执法主体和执法水平尚需提高,例如第六章需增加处罚项目,明确强制措施;基层宗教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等。

整场讨论会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气氛十分活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我国宗教事务中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性法规,是处理宗教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于我们做好宗教工作,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作为基层民宗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着力于领会其基本精神,掌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提升各项能力,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