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佛道教领域“四治” 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出台

18.08.2016  14: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积极治理佛道教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省民宗委佛道教领域“四治”即治热、治乱、治假、治俗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出台。

此次专项治理,将按照宗教事务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求,分阶段开展四治:治热,热衷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利用佛教来发展经济;热衷于搞名目繁多的宗教活动,助长宗教热;热衷于搞建设,互相攀比,贪大求全等。治乱,未经审批乱建、滥建、违建宗教建筑;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对人、财、物和活动的管理不民主、不科学、不规范;非法举办培训班,非法开展宗教聚会、讲经讲道和网络传教等。治假,假僧、假道、假活佛。治俗,部分佛道教活动场所商业化、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特别要查处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情况;查处佛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被承包”、“被经营”情况;查处佛道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骗取香客、游客钱财,旅游企业、导游人员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情况等。

下一步,省民宗委将积极有效地做好专项治理的领导、指导工作,切实把“四治”工作做到位,进一步净化和提升我省佛道教领域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