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四个月全面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任务

08.09.2017  18:53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按照“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的要求,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截止8月底,各地通过拆除、修缮加固、腾空防控等措施完成2017年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C级危房治理改造81308户,提前四个月全面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2018年目标任务C级危房治理改造43274户,累计完成C、D级危房124582户,占两年目标任务总量的61.2%。 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摸清底数,明确目标任务。 实现全省农房排查全覆盖,危房鉴定全覆盖。全省共排查农房912.8万户,发现疑似危房31.9万户,鉴定为危房20.3万户。下发了《关于下达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了今明两年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计划。同时,明确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对各地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等要素保障、强化工作考核、做好全面解危、全面治理等工作提出了实施要求。
   二是落实资金,强化要素保障。 年初,省财政安排危房鉴定补助资金6000万元,对文成县等26个加快发展县共计96717户危房的鉴定进行了补助。在此基础上,省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对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的其他危房治理改造对象,将根据实际完成户数按户均3750元给予奖补资金。省国土厅每年安排农民建房计划指标不少于1万亩,配套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不少于2万亩,优先安排危房户建房用地。
   三是制定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同步制定下发《浙江省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建造技术指南》、《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浙江省村镇居住房屋抗震设计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实现农房科学安全建设和规范有序管理。
   四是强化督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 今年7月,我厅派出5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了解各地措施保障、政策落实,检查各地的工作部署、排查鉴定、治理改造和风险防范等情况。同时建立通报机制,每月进行通报排名,并将通报文件抄送给县(市、区)人民政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不倒房、不死人、少伤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危房治理改造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力度。 全省要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提高拆除、维修的比例,降低腾空防控的比例,对没有保护价值的D级危房,尽量做到应拆尽拆,以拆为主,特别是对已批建新房的原旧房要及时拆除,确保安全。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目标任务。
   二是继续抓好农村危房风险防范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房屋安全使用条例》,督促各地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农户主体责任,加强房屋安全隐患自查和日常巡查监管,落实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加快农房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建立全省农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农房“一户一档”电子信息化管理。对全省农房登记、鉴定、治理、改造、统计分析、监测等全方位动态监管,构建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监管体系。争取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农房“一户一档”的录入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农房建设管理立法。 在省政府已经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各地农房建设实践经验,形成《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9月上旬报送省政府办公厅。配合省法制办力争在年底前出台《浙江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推动全省农村建设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
   五是积极推动农村住宅产业化。 在已有丽水市里东安置小区、绍兴市诸暨马郦村、横山村、衢州市开化桃溪村钢结构农住房等农村装配式试点项目的基础上,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装配式建造试点的实施力度,实现农村居住方式和建造方式的转变。(厅村镇处  供稿  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