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建立完善区级宗教团体五项管理制度
05.06.2015 13:5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宗教团体建设对我们做好宗教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近年来,椒江区民宗局建立联席会议、定期听取汇报、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班子考核、财务报告审计等五项制度,强力推进宗教团体建设,提升宗教新形象。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定期召开2次各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工作安排;各宗教团体总结前期工作、汇报工作计划、交流工作经验。
二是建立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全年除召开2次联席会外,再分教别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通过这个平台,由各宗教团体反映宗教界有关诉求、对民宗局、街道(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由民宗局与各宗教团体共同对各宗教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汇总研判。
三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梳理出各宗教团体需向民宗局及时报告的5方面事项、需提前报告或审批的8方面事项,明确要求各宗教团体遵照执行。
四是建立宗教团体负责人考核制度。制发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内容的《关于印发〈椒江区宗教团体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于每年12月30日前,由区民宗局联合各街道、公安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分教别对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及副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进行考核。
五是建立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各团体财务管理建立财务报告和审计两个制度。要求各团体于每年1月份向民宗局报告上年度财务收支和接受、使用捐赠的情况。并邀请专职财务审计人员定期对在宗教团体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5.06.2015 13:58
中国佛教协会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021年12月6日下午,佛教在线
时隔五年再开这个会议,释放了哪些信号?
中国对宗教问题怎么看?中国的宗教工作怎么干?1佛教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