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口和生育政策成效显著
本报讯 记者 甘贝贝 近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组建1年多来,中央和地方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完善人口和生育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目前,除西藏、新疆外的29个省(区、市)均已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各地卫生计生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指导。据测算,全国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妇有1100万余对。截至今年8月底,约有7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审批62万对。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国家卫生计生委把2014年确定为妇幼健康服务年,并协调国家发改委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建设。要求各地合理规划妇幼保健资源,加强妇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妇幼技术人员,规范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大城市和流入人口较多的省份制订应对预案,设立再生育咨询门诊,动态公布孕产妇保健建册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机构。
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着力解决办证难,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不规范,落户、入学、低保与计划生育捆绑等问题。针对社会质疑,协调审计署公开了2012年9省45县社会抚养费审计报告。
奖励扶助惠及700余万人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3项制度稳步实施。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发放奖励扶助金249.5亿元,惠及715万人;发放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19亿元,惠及64万计划生育户;发放特别扶助金44.2亿元,惠及92万人。
2013年,全国提供避孕节育咨询1亿人次,开展妇女病普查1亿人次,随访服务4000万人次,培训各级专业人员220万人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区域扩大到所有县(市、区),1180多万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接受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2%。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重庆、陕西、宁夏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地方财政出资,实现了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全覆盖。
办结“两非”案件9000余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工作会议和区域协作会议,举办重点管理县党政领导培训班。完成了“十二五”中期和2013年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定量评估,对8个连续2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重点省逐一通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针对打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将打击“两非”纳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组织媒体曝光大案要案;指导做好跨区域“两非”案件协作查处工作;联合公安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全国妇联对10个重点省份进行督查。2013年,全国办结“两非”案件9407件,产生了震慑作用。
全员人口数据库建立
各地落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首接责任制和承诺制,搭建信息核查平台,在11个省(市)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得到缓解;推动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快实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机制基本建立。2013年,国家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共汇集个案信息1.3亿条,月平均交换跨省信息约120万条,信息反馈率在90%以上。各地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长效节育措施奖励、住院分娩补助、帮扶救助等项目覆盖到流动人口群体。
国家级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PADIS二期工程)顺利立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建立了省级集中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国家级、省级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