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安监局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量化考核工作

08.07.2015  17:57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从严管理队伍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在新常态下主动适应、科学把握、积极担当。海宁市安监局结合近年工作实践和当前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量化考核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日志式管理制度建设。海宁市安监局创造条件实现日志式管理(党政公文交换系统)的全员覆盖,定期检查干部日志记录的质量,加强督促指导,更好地发挥干部日志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功能。局监察室定期随机公示干部日志情况,及时纠正日志记录过于简单含糊的情况,进一步推进日志记录的规范化、科学化、可量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做实平时考核。海宁市安监局进一步重视平时考核工作,切实树立以实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体现一级考核一级,干部的主办项目推进情况和工作日志的记录情况要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主办项目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或完成质量一般的平时考核不得评为“优”、“良”;工作日志未及时记录或记录质量较差的平时考核也不得评为“优”、“良”;因主观原因不记录工作日志的平时考核直接评为“差”。 三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量化考核评价机制。海宁市安监局重视吸纳服务对象参与测评,年终考核可增加反向测评环节,对干部工作责任心、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等要素进行反向测评,对反向测评票达到20%,且主要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直接列入末位告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