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安监局“五项”举措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29.04.2016  13:58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全面实现依法行政,市安监局“五项”举措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印发《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安监局根据前几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印发了《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人员工作准则、岗位职责及各项工作纪律、工作任务、工作规范,梳理了20多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及40余份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式样,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举报投诉等四大块内容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使每个办案环节、工作职责有章可循,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有序推进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几年来未发生一起干部违纪、有效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是建立市县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基层安监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市安监局积极创新安监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方式,采用市县“联动执法、以查代培”工作模式,按照“用心用力工作,依法依规办事,严格精细监管、廉洁高效服务”要求,以现场检查为主,以授课为辅,从工作理念、工作机制、执法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入手,通过传、帮、带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安监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应用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执法全面实现网上管理。 “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作为宁波市“智慧安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网上办案、动态监管、实时预警、统计分析、网络打印、电子印章、案卷归档等主要功能,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从案源登记到档案管理全面实行 “无纸化”操作,且系统与宁波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实时数据交换,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察,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实现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实时化、动态管理,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防止行政风险和争议发挥积极作用。

   是组织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听证及诉讼旁听,有效地推动了市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市安监局定期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听证及诉讼旁听,让执法人员认识到办案过程中需要注重细节,感受客观、全面、细致、及时收集证据的重要性,避免各种瑕疵;行政执法不但要重视实体,也要重视程序,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构成对法定方式的违反。通过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听证及诉讼旁听,查找自己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增强了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对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提升法制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意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市县二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是注重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坚持把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切入点,并不断完善内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市安监局每年组织全市11个县(市)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对口评查活动,按照案件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和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对每份案卷逐一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对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全面检查和考核,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行政年度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再上新台阶。市安监局监察支队承办的行政处罚案卷连续四年被市法制办评为全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