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安监、人社局联手共建工伤事故预防“五项机制”

19.12.2014  14:0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工伤预防,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从源头上减少或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近日,安吉县安监局、人力社保局在前期调研、协商的基础上,联手共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通过建立“五项机制”共同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

      一是建立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由安监提供师资力量,将安全基本知识和安全技能纳入县人社局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双方在年度宣传计划及每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中,联合开展工伤保障和工伤预防、职业病预防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建立工伤事故、职业病及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县安监局及时向县人社局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实施、工伤保险管理方面违法违规情况。县人社局定期向县安监局通报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情况,双方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总结、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职业病预防工作情况。县安监局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事故进行立案查处,督促事故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管理,从而避免类似事故和更大的事故发生。县人社局强化劳动合同实施、工伤保险管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同时,县人社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也可到县安监局调取有关材料。     三是建立职业病诊断、鉴定合作机制。县安监局及时向县人社局通报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情况,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作出裁决,方便劳动者能及时通过劳动仲裁从而快捷得到职业病诊断、鉴定结果。     四是建立定期联合执法机制。在信息资源共享条件下,根据全县工伤事故实际情况,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推动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及职业病预防工作。     五是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共享机制。县安监局在对企业进行诚信考核时,将企业工伤事故发生情况作为考核项,引导企业重视工伤预防工作。同时,县人社局对企业征收工伤保险费时,将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影响工伤保险费率的参考因素,促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