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老赖欠债不还逃回老家 心怀侥幸来浙旅游被控制

19.05.2017  08:42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18日电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童法)欠债还钱,这个道理虽然人人都懂,但安徽人李某却选择了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路越走越窄。

  18日,记者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李某生意中欠下宣某3万余元,为躲避债务,李某逃回安徽老家。今年4月李某到桐乡“故地重游”,不料被当地警方控制。

  李某,安徽人,曾在桐乡濮院经营毛衫生意。2014年9月,李某向宣某购买了价值38700元的缝纫机设备,却始终没有付清货款。欠了30000多元货款。宣某多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2016年5月,桐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判决李某支付货款及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四万余元。

  此时的李某已经决定不再继续留在桐乡做生意,他自认为只要回到安徽老家,法院和李某也拿他没办法。

  因为李某一直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宣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在得知李某已回安徽做工,具体下落不明,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安局申请协助司法查控。

  2017年4月,李某来浙江旅游,故地重游后在桐乡高铁站被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现并控制。被抓的李某仍百般推脱,执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

  在拘留所的第三日,李某的家人当场支付了一万元欠款,并承诺余款将分期支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临走之前,李某感慨道“早知如此,就不逃避了。”(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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