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出台

06.01.2017  12:33
日前,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档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在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省档案事业发展成就,深刻剖析省档案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省档案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省档案事业要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升档案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档案管理信息化为驱动,实现六大发展目标,即档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和优化,档案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档案安全保障全面强化,档案工作规范化、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为保障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基本建成符合国家档案事业整体发展要求、与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管理方式和手段科学先进的档案事业发展体系。

规划》部署了28项主要任务,涵盖档案法治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档案科教建设、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七个方面,并对有关任务确定了具体的量化指标。《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增长不低于50%,民生档案达馆藏的60%左右;省档案馆、省辖市档案馆和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比例分别达到70%、80%、60%以上;省档案馆、100%的省辖市档案馆、30%的县级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合格率达95%以上;力争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不少于10项;力争5年内对省辖市、县(市、区)和省直机关、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轮训一遍。为精准发力、切实推进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设置了专栏,列出五大全省档案事业重点建设项目——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标准档案室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

规划》还从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交流几个方面,明确了实现各项目标、任务的保障措施。《规划》要求: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纳入区域信息化、行业信息化和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将档案部门纳入相关专项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将档案工作纳入各项工作流程,确保档案工作与各项事业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各级政府要将档案馆舍建设、档案资料征集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和落实每年每卷档案保护专项经费制度,建立档案馆免费开放利用经费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保障本单位档案工作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