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吉路实验学校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4.03.2015  11:59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会上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我市安吉路实验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我省教育系统共有7所学校上榜。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是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上榜学校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以实际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进一步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