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法院探索“四化机制”清理“僵尸企业”
近年来,受经济形势影响,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倒闭关门,厂房土地设备长期闲置,成为“僵尸企业”,衍生工程烂尾、职工安置等一系列难题。安吉法院及时探索出“创新化、阳光化、分段化、信息化”的“四化审理机制”,有力推进民营“僵尸企业”破产进程。
安吉法院晒出破产审理“成绩单”,受理全县民企破产案件14件,仅去年就达9件,占64.2%;已审结5件,共确认债权19.81亿元,盘活资产3.35亿元,释放闲置土地366.6亩、厂房21.13万平方米,化解职工债权2560余万元,有效促进县域经济“腾笼换鸟”。
创新运用程序机制,结合运用清算、重整两种方式,坚持市场化导向,尊重债权人意思,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如丰华房产系列破产案件中,安吉法院协调湖州、宁波两地法院分别受理、各自进入程序,从“破产清算”转换到“破产重整”程序,实现司法重整程序的“价值发现”功能。
对那些停产倒闭多年的“僵尸企业”,公开公平地进行资产债务清理,公平清偿债权人后退出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先进产业“腾笼换鸟”。天子湖镇原华特斯公司负债累累,经重整后发展势头红火,这也得益于安吉法院“阳光化”的审理方式。
分段化是指经安吉法院深入调查,指导管理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充分兼顾各类别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探索推出“分段清偿”分配机制,对同一普通债权人的不同区间债权,以同等比例清偿,但随债权额度提升而清偿比例有所下调。
信息化,即将现代化互联网技术融入到办案、审案的程序中来,审理质效提档升级。 2015年6月26日,安吉法院临街电子大屏幕正在同步直播同泰皮革公司破产债权人会议,标志着浙江省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顺利审结。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共涉案53件,债务总额4213.1万元。审理中,该院巧用浙江高院网上“关联案件”检索功能,在全省查到富阳、绍兴、桐乡三地共有6件执行案件,经提醒共申报债权224.3万元,保障了外地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