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建房钢材质量纠纷
24.11.2014 20:2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日前,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严某等7位农户拿到30万元赔偿款后,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连声说道,谢谢了﹗
严某等7人为安吉县天子湖镇拆迁户,今年5月,他们打算建造7栋联排自住房屋便找到销售钢材的余某。严某等7人与余某约定了钢筋型号、价格,并支付了14万元定金,之后余某陆续分4次向工地送货。
刚开始,严某等人未怀疑钢筋质量,直到工地一名工人一句“你们这用的钢筋怎么这么细”,才引起了严某等人的怀疑。于是,严某将剩余的几根钢筋进行称重,发现分量果然不足。严某等人立即找到经销商余某要求赔偿,被余某一口回绝,并称“你们买的便宜货,就是这样的质量,想赔偿不可能。”求偿无果,今年9月,严某等人拿着销货清单到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子湖分局进行投诉,反映称其从天子湖镇余某店中购买的钢筋重量严重不足,要求经销商赔偿。
接到投诉后,天子湖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建设工地了解情况。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工地堆放有6批次热轧带肋钢筋,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绍兴一家检测机构对6批次钢筋进行抽检。经检测,6批次钢筋均存在分量不足、尺寸偏差等问题,属不合格产品。“难怪重量相差这么大,原来是不合格产品”严某等人接到检测报告之后愤愤地说。
在钢筋抽检结果出来之后,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天子湖分局联合当地政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余某承认钢筋确实存在问题,但对于赔偿数额,双方意见相差悬殊,导致多次调解无果。近日,在执法人员及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由余某一次性赔偿严某等7人经济损失30万元,严某等人表示接受。
与此同时,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余某销售不合格建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4.11.201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