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打造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全国样板
安吉县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近日,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已统筹划定我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构成的全域覆盖的国土空间,制定分级分类的管制办法。
自然生态空间
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产品或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国土空间,涵盖需要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管制主要做法是通过土地用途分区,并辅之以开发许可、发展权转移等手段,控制土地用途改变,维护公共利益。
“作为‘两山’理念诞生地,安吉县成为全省唯一此项工作试点县,肩负起为全国推广相应经验的责任。”安吉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利用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怎么管,
怎么设定管制自然生态空间规则,
是推进此项工作的重点、难点!
“简单来讲,就是根据不同空间的特性,进行差异化和梯度化管控,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夯实基础。”该负责人解释,过去,因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划定不精确,造成三条“红线”相互交叉重叠、落地不够。例如,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592公顷,前者的管制要求是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要求不一也对空间后续的开发利用、生态保护造成困难。“试点工作推进后,我们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优化、对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协调。目前,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8661.34公顷,占县域行政区面积的25.8%;城镇开发边界内部现状建设用地面积754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49.39%,既保障了城市未来发展,同时也提高了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该负责人介绍。在划定三条“红线”过程中,安吉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布局也在优化,目前分别占县域总面积的8.09%、25.68%、66.22%,即约三分之二的空间位于生态空间内。
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精细划定空间,
意味着未来项目进驻
要符合相关空间的准入规则。
“比如我们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实行正面清单,允许林木育种和育苗、林产品采集等以不破坏坏林木本体为前提的行为进行;对一般生态空间允许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开发等。”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划定的成果统筹了安吉县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地形地貌等因素,我县在此基础上实现分区用途管制,既是护美绿水青山的一次探索,也将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安吉智慧和力量。
来源:湖州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