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强维权——安吉县发出湖州市首张人身保护令

03.06.2016  16:42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出台生效之后,安吉县妇联积极主动与县公安、县法院等部门探讨推出家庭暴力告诫书、人身保护令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举措。

4月27日,县妇联在接到受害人邵某某的家暴求救电话之后,即时受理,妇联干部第一时间走访、上门询问祥情,在调解家庭矛盾的同时依法指导受害人采取报警、验伤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自我保护措施。

5月3日,受害人向县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县法院高度重视,经认真审查,受害人的丈夫对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情况属实且情节较为恶劣,认定受害人符合申请条件,出具了全市首张人身保护令,为受害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同时对施暴者产生了强烈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