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宣贯会的通知
01.06.2015 21:3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1号),加强我省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宣贯《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座谈交流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从业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技术服务规范从业要求。 二、会议对象 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 3月20日下午2:00开会,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 省安监局824会议室,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联系电话:0571-87058194。
2015年3月16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06.2015 21:30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