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安全生产治理,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在各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化服务,我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社会化服务”试点,出台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16年12月16日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在海盐开发区观摩海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社会化服务”启动仪式。
《通知》明确了试点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与加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明确海盐县、嘉兴港区分别开展工矿商贸领域、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其他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试点;明确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突出安责险投保范围广、保险责任宽、保障程度高、投保方式灵活、费率体现行业风险差异性和引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保障优势,强化保险机构引入安全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为参保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从而减少事故,降低赔付,实现政府、企业、承保机构和专业安全机构等多方共赢。
全市辖区内相关县(市、区)为安责险、社会化服务做了有益的试点探索,南湖区2012年开始在危化品行业实施安责险,2016年全区18家危化品企业均已投保,涉及人数1000多人,参保费23万多元;嘉兴港区2013年开展在危化品企业实施安责险,2016年全区19家企业已投保;海盐县2016年10月在海盐开发区开始实施安责险,2016年开发区32家企业已投保,参保费160多万元;嘉善县2016年4月开始实施安责险,组织安责险专题培训,2家企业已投保,参保费15万元。全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市安委办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组织参与社会协同管理,提高事故防控水平,截止2016年底,全市各类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34家,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5028个,涉及金额3027.2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签订合同95个、金额485.33万元,企业签订合同4933个、金额2541.88万元,共参与企业服务1757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