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举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业务培训班

03.11.2014  10:39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0月22日至24日,市安全监管局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业务培训班,市本级和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总工会等从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的业务骨干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章新泉作了开班动员,指出在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之际,举办此次生产安全事故培训班十分必要:一是执法人员履职的需要,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需要,三是提高办案人员执法水平的需要,四是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的需要。同时,章新泉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坚持以“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希望学员通过此次的培训,认真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水平。       此次培训,邀请了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徐洪军、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刘力宏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务和法律解读作了系统讲解,进一步释义了新《安全生产法》。同时邀请了市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郑开颜、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谢冰就如何制作询问笔录和取证、正确履行事故调查处理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实务性的讲解。       通过培训,学员们普遍反应受益匪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对今后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具有很大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