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2016 15:3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60号),现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要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6〕1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5〕91号)的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重新评估并确定每家矿山、尾矿库风险级别,根据风险级别实施分类监管。
二、要督促矿山、尾矿库企业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管理,确定矿山内部各生产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级别,分类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推行安全操作“明白卡”。该项工作要求在9月底以前完成。
三、在今年年底以前,督促相关企业完成以下重大风险防控措施。
(一)有岩爆现象的地下矿山完成在线地压监测安装,并能正常使用。
(二)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实现边坡在线监测,并且开展一次边坡稳定性专项分析。
(三)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并按要求开展探放水工作。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7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6.2016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