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光气及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4〕126号
10.11.2014 12:4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光气及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所在地区县级安全监管局,各市安全监管局汇总后及时反馈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0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11.2014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