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第11号

20.06.2017  02:31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经综合评审,决定批准杭州道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资质有效期三年,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