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第11号
20.06.2017 02:3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经综合评审,决定批准杭州道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资质有效期三年,现予以公告。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6.2017 02:31
关于拟批准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增加业务范围的公示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延期换证的公示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总局令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安委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1月16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