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微信助力安全月和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省属企业,义乌市安委会:
为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展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风采,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现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微信助力安全月和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官方微信(gjaqxcjybi)在微信平台上将发起《安全生产法》微竞赛活动,省安监局官方微信浙江安监(zjaj666)将在微信平台上发起“安全接力”活动和《安全生产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系统内外广泛参与,在全社会掀起关注“安全生产月”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参与,做好相关报送工作
“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活动有关资料于6月19日前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安全生产科普微视频于2015年9月25日前与《安全生产科普微视频推荐表》一并报送至 [email protected] ;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比活动,各地各单位应至少推荐1件作品,于2015年9月21日前将选送作品及《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作品推荐表》一并报送至 [email protected] 。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通过政务信息平台,报送“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0571-87053080、87221351。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