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浙旅管理〔2016〕53号
各市旅游局(委):
国务院安委办决定于2016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通知要求以及省安委办(浙安委办〔2016〕9号)的工作意见,我局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请各市旅游局(委)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市旅游局(委)于5月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名单。活动月期间,联络员在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地一周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我局行业管理处),重大活动随时动态报送。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报送至省局行业管理处。
联络人:霍尚杰 联系电话:0571- 87054472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方案
浙江省旅游局
2016年5月4日
附件:
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全省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三、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活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旅游行业及游客安全素质,为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行业安全生产有序平稳发展,保障重大国际峰会顺利召开夯实坚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设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叶建国副局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行业管理处,负责活动方案的具体实施,活动联络员:霍尚杰,联系电话:0571- 87054472。各市旅游局(委)确定具体分管局领导,活动联络员。
五、主要活动内容
各地结合旅游行业工作实际,自行开展或积极参加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组织的下列活动:
1、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
2、主题活动。“安全护航G20”摄影比赛和微视频征集活动;“安全卫士”演讲比赛;“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职工“查安全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
3、宣传报道。进行微信、手机报等宣传报道,邀请媒体宣传。
六、活动经费: 各地应根据实际落实活动所需经费,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是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今年活动期间也是迎接G20重大国际峰会的重要时期。为此,请各市旅游局(委)根据安监部门的总体要求和当前安全形势及任务,研究部署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细则,切实把有关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 、围绕主题,扎实开展主题宣教活动
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利用不同载体手段,大力加强全行业安全发展观念的正确引导,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中传播安全生产知识。重视提高行业的安全素质也要提升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重要时间点,面向社会、面向行业,组织或鼓励企业开展必要的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安全演练以及安全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3 、强化落实,力争活动取得实效
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认真对照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和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