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产集团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实施办法

03.07.2015  20:35

          近日,省物产集团公司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制定了《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公司、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等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
          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是指集团各级法人单位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分别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责论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该《实施办法》还将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追究措施,对工作中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存在不落实、不负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有关党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