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立法促进终身教育 鼓励活到老学到老
#!diantou!#(钱江晚报记者 王丹静)浙江省首个终身教育条例——《宁波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在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继福建、上海、太原、河北之后,又一个出台的终身教育地方法规。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会给宁波人带来什么?昨天,宁波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解决老年大学“一位难求”的状况
鼓励活到老,学到老
老年大学“一位难求”,成为宁波很长一段时间来老年教育中的一大难点。随着《条例》的实施,这一状况有望逐步改变。
据了解,目前宁波已经迈入了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的老人有120万,占市人口总数的20%以上,但是,我市老年教育起步不久,教育覆盖率还不高,还难以满足所有老年人的就学愿望。
解读:
为满足老年人的教育需求,《条例》明确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老年教育资源,优化老年教育布局,重视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教育、民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丰富老年人生活、增进老年人健康的知识型、休闲型和保健型文化教育。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举办老年教育培训机构。
今后
学分可存“银行”换证书
“业余时间在终身学习网上学了不少课程,我的学习成果能认定吗?”“我在不同地方的培训课程能互换和累积吗?”
不少业余学习者都有同一个困惑:如何早日实现全大市的学习资源共享、学习成果互认和转换?
解读:
《条例》明确提出,为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我市将在慈溪市学分银行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具有宁波特色的市民“学分银行”。学分银行将以服务基层市民、新市民和弱势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符合他们需求的教育活动。市本级将加紧制订学分银行各项标准,加快课程分类。届时,电大、网络学院、党校等各类成人教育之间,都将实现学分互认,这将从体制上打破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隔离与分割。“学分银行”将让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有了更多“圆我学历梦”的机会。
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经费
要占总额的60%以上
企业老总外出培训,动辄花费几万,而一线员工想提升自己的技能,却没有培训费用支持。《条例》对这种现象作出了明确规定。
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各类企业要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条例》进一步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经费要占总额的60%以上。职工带薪学习鼓励单位埋单。这一规定有利于对一些不良现象进行监督,比如,原先一些企业领导以“出国学习”为名,花费甚大,却占用了广大职工的培训费,职工有苦说不出,以后,依据《条例》规定,滥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行为将是违法行为。
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都将开放
农民可参加种地培训
根据《条例》,以后宁波普通市民进入公益性设施进行学习和活动的机会将大大增加。另外,《条例》对社区教育、在职人员教育、老年教育、特殊人群教育等教育内容进行了重点规定,对农民教育同样进行了重点规定。
解读:
《条例》规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美术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应当采取免费或者优惠的方式向市民开放,开展有益于提高市民素质的公益活动,满足市民接受终身教育的需求。
《条例》还规定,农业、教育和科技部门负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等的组织和实施,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和文化素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以后,农民要种好地,同样可以参加各种相关培训。